现在的位置:主页 > 期刊导读 >

经济法论文_论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规

来源:经营者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2-02-1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对现行制度的挑战 (一)事前申报制的实施受到挑战 1.“单一营业额量化”标准不合理。 2.“辅助标准”未达到理想效果。 (二)“相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对现行制度的挑战

(一)事前申报制的实施受到挑战

    1.“单一营业额量化”标准不合理。

    2.“辅助标准”未达到理想效果。

(二)“相关市场”的界定受到挑战

    1.“相关市场”界定的必要性存在争议。

    2.“假定垄断者测试”法受到挑战。

(三)实质性竞争评估的标准受到挑战

    1.市场份额的重要性降低。

    2.“锁定效应”影响实质性竞争评估标准。

    3.“网络效应”影响实质性竞争评估标准。

    4.消费者的福利原则影响实质性竞争评估标准。

三、欧盟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规制

(一)事先申报的标准

(二)“相关市场”的界定

(三)消费者福利原则

四、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路径的探索

(一)实施事前申报审查与事后监管双轨制

    1.完善事前申报审查制度。

    2.加强对合并后企业的事后监管。

(二)坚持个案分析原则,灵活界定“相关市场”的界限

    1.明确“相关市场”需要整体界定还是分别界定。

    2.多维度考虑“相关市场”的界定。

    3.改进界定“相关市场”的分析方法。

(三)完善竞争效果评估标准

    1.将“数据价值”纳入竞争效果评估标准。

    2.将“消费者福利原则”纳入竞争效果评估标准。

(四)细化行为性救济措施的实施

    1.完善承诺制度。

    2.明确和细化数据开放规则。

结 语

文章摘要:平台经济时代,数据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要素,相应地出现了以数据集中为目标的平台企业经营者集中的现象,扰乱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目前,关于经营者集中的营业额申报、相关市场的界定以及竞争评估标准等现行反垄断机制不能有效应对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所带来的挑战。立足于我国平台经济发展的现状,吸收借鉴欧盟地区的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探索我国应对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问题的可行路径,实行事前申报与事后监督双轨制,根据个案灵活界定相关市场的界限,完善竞争效果评估标准并细化行为性救济措施,以构建公平、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平台企业的创新,推动我国平台经济的发展。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14020/j.cnki.cn37-1430/d.2021.06.012

论文分类号:D922.294

文章来源:《经营者》 网址: http://www.jyzzzs.cn/qikandaodu/2022/0210/1598.html

上一篇:信息经济与邮政经济论文_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
下一篇:经济法论文_浅析《反垄断法》中的经营者集中申

经营者投稿 | 经营者编辑部| 经营者版面费 | 经营者论文发表 | 经营者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21 《经营者》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