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
1.3.2 创新点
2 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一般问题
2.1 电商平台经营者的界定
2.1.1 电商平台经营者的概念
2.1.2 电商平台经营者的法律地位
2.2 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含义与特征
2.2.1 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含义
2.2.2 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特征
2.3 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理论基础
2.3.1 成本收益理论
2.3.2 风险控制理论
3 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内容与责任承担
3.1 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内容
3.1.1 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事前注意义务
3.1.2 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事中注意义务
3.2 电商平台经营者违反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责任承担
3.2.1 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过错认定
3.2.2 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侵权责任
4 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制度现状与问题
4.1 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制度现状
4.1.1 立法现状
4.1.2 司法实践现状
4.2 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4.2.1 电商平台经营者角色定位不明确
4.2.2 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认定标准不明确
4.2.3 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主动审查义务欠缺
4.2.4 电商平台经营者被动注意义务司法适用陷入困境
4.2.5 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配套措施不完善
5 完善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制度的建议
5.1 明确电商平台经营者的有限审查者定位
5.2 明确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认定标准
5.3 规定电商平台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主动审查义务
5.3.1 合理的事前主动审查义务
5.3.2 重复侵权的主动审查义务
5.4 完善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被动注意义务内容
5.4.1 细化有效通知要件
5.4.2 完善转通知义务规定
5.4.3 确定必要措施解释适用原则
5.4.4 明确必要措施范围与“及时”标准
5.5 设立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配套制度
5.5.1 设立信用分级管理机制
5.5.2 设立保证金机制
5.5.3 设立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致谢
文章摘要:在不断更新的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动下,电子商务行业蓬勃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然而电商行业在发展中也带来许多新矛盾,如流量造假、用户信息泄露以及知识产权被侵害等问题日益显露。就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来说,由于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以及平台内商家身份具有模糊性的特点,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平台内商家在成本收益的衡量下,选择侵害他人的权益来追逐己利,种种原因使得电商平台成为了知识产权侵权的温床。电商平台经营者是经营管控电商平台的主体,不仅需要为线上交易提供技术支持,也需要对平台内商家的出售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所以平台方应当承担合理的知识产权方面之注意义务,在能力范围内保证线上商家经营合规合法。再加上电商平台方在虚拟交易空间内居于主导地位,掌握较多的信息技术资源,其承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也具有可行性。然而,在立法层面,我国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规定仍不完善。在司法层面,法院对电商平台经营者注意义务判定不统一,进而导致电商平台方责任承担有差异,同案或类案异判现象严重。因此,研究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对明确平台方责任以及维护相关方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除引言外共分为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研究了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一般问题。首先明确电商平台经营者概念以及明确应当根据不同商业模式来分别界定电商平台经营者的法律主体地位。其次界定了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含义及特征。最后对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包括成本收益理论以及风险控制理论。第二部分围绕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的内容与责任承担展开。首先将注意义务的内容区分为避免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发生的事前注意义务以及发生侵权行为后避免侵权损害结果扩大的事中注意义务并分别对这两类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然后对电商平台方违反注意义务的过错认定以及承担责任进行探讨,分析研究电商平台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合理性。第三部分总结分析了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立法者对电子商务领域的规制做出了不断努力,以求维护电商平台方、知识产权所有人以及平台内商家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平衡。但现有制度仍不完善,存在电商平台方角色定位不明、主动审查义务欠缺、被动注意义务陷入司法适用困境以及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第四部分对完善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注意义务制度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包括明确电商平台方的有限审查者地位、规定其主动审查义务、完善被动注意义务内容以及增设配套措施等。总言之,本文对电商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方面的注意义务进行了系统研究,希望以自己的绵薄之力对电商平台经营者注意义务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以期能够在保护真实权利人知识产权权益同时不至于过分干预平台内商家及电商平台方的行为自由,维护相关方利益平衡,进而稳定电商行业市场秩序,促使该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经营者》 网址: http://www.jyzzzs.cn/qikandaodu/2022/0623/1672.html